2008年7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28 点击量:40628次 分享至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职员 61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2008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 市外户籍2008年应届毕业生;
② 市外户籍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的人员;
③ 2007年7月1日之后毕业的留学生。
(2)以下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 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无论是否已就业);
② 市外户籍2007年毕业且已就业的人员;
③ 2007年6月30日之前毕业的留学生。
(3)以下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 2007、2008年毕业的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含龙岗、宝安、光明新区户籍,也包含深圳生源、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就业);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注意: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毕业生,此类人员报考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市外户籍人员报考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只允许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其中社会人员报考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
(3)在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均截至2008年7月31日,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下同);
(4)2008年6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来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1)报考职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67年8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2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下列人员年龄均可放宽到40周岁(不受具体职位限制,计算方法同上):①深圳户籍人员(不含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② 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5年7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市外户籍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属定向、委培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雇员及临聘人员报考的有关事项
(一)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市直及其他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只能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
(二)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福田区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统一累计为临聘时间。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10:00至2008年8月4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见本公告第十一条第十项)查询。2008年8月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相关知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50%的专业基础知识和5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2.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二)笔试时间。
2008年8月9日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福田区人事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福田区人事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人事局商市人事局统一划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08年8月13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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