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浙江杭州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职工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6 点击量:40389次 分享至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清河中学等1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19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5月份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原户籍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研究生和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非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被录用后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应聘职业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5、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优秀教师(一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教师);(2)夫妻分居;(3)随军调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日期 |
报名地点 |
具体地址 |
5月7日 |
杭州天地实验小学 |
东坡路94号-乙号 (延安路与庆春路交叉口购书中心旁) |
5月8日-5月9日 |
各招聘学校 |
详见附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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