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9 点击量:38235次 分享至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总体 要求 | 岗位要求 | 待遇 |
舞蹈表演教师 | 2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自觉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 舞蹈专业研究生毕业,或本科学历并副教授以上(艺术正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能胜任芭蕾舞、民间舞、现代舞其中之一主干课程教学,具有舞台实践或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 | 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
民乐(琵琶)教师 | 1 | 琵琶专业研究生毕业,或本科学历并副教授以上(艺术正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能胜任琵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具有舞台实践经历者优先。 | ||
钢琴教师 | 1 | 钢琴专业研究生毕业,或本科学历并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能胜任钢琴主干课程教学。有舞台实践或钢琴教学经历者优先。 | ||
艺术设计教师 | 3 | 艺术(舞台)设计专业研究生毕业,或本科学历并副教授以上(艺术正高)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能胜任主干课程教学。有设计专业教学经历者优先。 | ||
思想理论课教师 | 2 | 对口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毕业并副教授职称,或对口专业本科学历并教授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能胜任主干课程教学。 |
招聘岗位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考核形式 (满分为100分) |
舞蹈表演教师 | 舞蹈排练厅 | 个人舞蹈组合汇报10分钟,试教20分钟。 | |
民乐(琵琶)教师 | 音乐厅 | 自选独奏一首曲目6-8分钟,试教20分钟。 | |
钢琴教师 | 音乐厅 | 自选独奏一首曲目6-8分钟,视奏、即兴伴奏一首,试教或现场答疑10-20分钟。 | |
艺术设计教师 | 计算机教室 | 根据提供的图案,现场完成电脑制作,并说明流程,时间60分钟。 | |
思想理论课教师 | 教室 |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4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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