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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30  点击量:38443次  分享至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年度下达的招聘计划,现将我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附后的《职位表》。应聘人员可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http://www.gzfda.gov.cn)查阅相关招聘单位的情况简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拟报考职位的相应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处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核后填写报名表。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投诉受理室(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96号对面集富大厦一楼)。

    (三)报名时间:11月10日至14日;上午8∶45-11∶45时,下午2∶10-5∶00时。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个人简历一式一份;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缴纳报名费: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人50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30时(暂定)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11月2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http://www.gzfd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在市人事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应聘者。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提供省级以上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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