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湖北省鄂州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信息
发布时间:2008-05-22 点击量:42502次 分享至
为了深化我市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学 科 岗位数 层 次 |
高中 |
初 中 |
合计 |
语文 |
7 |
2 |
9 |
数学 |
7 |
2 |
9 |
外语 |
10 |
2 |
12 |
物理 |
2 |
1 |
3 |
化学 |
4 |
|
4 |
生物 |
3 |
|
3 |
历史 |
2 |
2 |
4 |
地理 |
3 |
|
3 |
政治 |
1 |
|
1 |
音乐 |
1 |
1 |
2 |
小 计 |
40 |
10 |
50 |
2、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调入、分配或同意招聘的人员)未入编人员;
现教育系统在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调入、分配或同意招聘的人员)未入编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1、初中教师应聘对象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2、高中教师应聘对象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持所报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未入编人员还应由学校出具工作证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政治思想表现等证明材料,市教育局审核并提供个人档案。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08年5月27日--5月31 日
3、报名地点: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