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12 点击量:53942次 分享至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经省人事厅批准,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拟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3人,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4人,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按照普通计划招生的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假肢制作岗位为2005年以来未就业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单位其他招聘条件规定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计划。
(四)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有文艺、体育特长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3、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毕业学校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2005年、2006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未就业证明报名。
(3)省内考生本人持原件到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复印件、传真件代为报名,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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