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疆和田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06 点击量:56862次 分享至
2007年和田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
公 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人函[2007]271号《关于下达和田地区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和田地区各县市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000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布招聘计划、岗位和岗位要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招聘考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凡2007年8月15日前毕业的,学历、年龄、户籍、政治、身体条件和业务水平达到自治区关于教师资格规定及和田地区有关规定要求,自愿参加招聘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 10月10日——2007年10月30日到各县(市)教育局办理报考手续。外地考生在和田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edu.gov.cn)报名,自行下载、打印《2007年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热爱教师职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边远贫困乡村学校任教。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含“五大”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证书。小学、初中教学岗位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必须分别达到3、4级水平。
报考小学、初中 “双语”教学岗位,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必须分别达到5、6级水平;报考小学、初中少数民族“汉语”学科岗位,HSK等级分别达到6、7级水平。 “汉族”和“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四)身体条件:
1、年龄:
报考考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
2、健康: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女子身高150厘米、男子身高160厘米以上,女子体重40公斤以上、男子体重45公斤以上。各项体检指标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五)招聘范围
不限区域,面向全国范围招聘。2007年8月15日前毕业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含“五大”毕业生:电大、业大、各类成人院校、高教自考及函授教育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即国民教育认可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五大”毕业生),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受性别和身份限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五、报考程序:
报考者持户口薄(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到和田地区各县(市)教育局办理报名均可。报名时须填写《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各县(市)教育局对考生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要公布全地区招聘岗位和计划。
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 15元,每门课考试费 40元,准考证及相关表格工本费0.5元,四张一寸同一底片的近期免冠照片。
外地考生在和田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edu.gov.cn)下载、填写《2007年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发送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地址(zpjsbm@163.com)报名截止到10月30日。在网上报名的外地考生,必须在11月18日之前将《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证件、报名费、考试费交和田地区中小学招聘合同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审核,方可办理准考证。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基础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1、考试时间:基础科目考试:2007年 11 月24日— 25日,上午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