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福建宁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30 点击量:55024次 分享至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中技)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7日至1989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地点和要求
、报名地点:报考市直、屏南县、周宁县的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二层)报名,其余的在相关县(市、区)人事局报名。
2、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同时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时间安排 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10月18日:在宁德人事人才网(www.fjndrs.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11月4-6日:报考人员报名。
11月9-10日:报考人员到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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