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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泰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26  点击量:54502次  分享至

泰兴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委发〔2005〕87号)规定,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9个事业单位、1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安排如下: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
1 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 1 讲解员 本市教育系统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大专及以上 文、史、哲 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2 中共江浙区泰兴独立支部纪念馆 1 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大专及以上 文、史、哲 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3 市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1 办事员 不限 研究生及以上 有机化工工艺、化工设备(机械) 硕士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市贸促会 1 办事员 本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科及以上 英语 年龄30周岁以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考试

   

5 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1 计算机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管理  
6 1 社会保险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本科及以上 社会保障  
7 1 医保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本科及以上 医疗保险、药学  
8 1 财会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大专及以上 财会、审计 财会类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9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2 仲裁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本科及以上 社会保障、法律  
10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 办事员 2006年、2007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本科及以上 法律  
11 1 造价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大专及以上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 3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者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12 市公证处 2 公证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本科及以上 法律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13 市法律援助中心 2 办事员 本市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人员 本科及以上 法律
(注:“2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招聘条件没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年龄应符合招聘条件的要求,招聘条件没有提出年龄要求的,须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市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事员岗位报名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为本市生源或为本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市人事部门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分别通过新闻媒体、泰兴人才网和报名现场公告栏等向社会发布《泰兴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同时公开咨询电话,在报名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处,接受并解答考生咨询。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5、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6、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泰兴镇济川南路87号)。
报名费:98元。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及亲友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并填写《泰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招聘单位根据《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选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市总工会认定的城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和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减免考试费用。考生可凭市总工会和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确定,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如招聘单位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招聘单位向市人事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人事部门将及时将专业目录添加信息在报名现场和泰兴人才网公布。此时,报考人员可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上午11时。
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市人事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款等手续。
报考人员于2007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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