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校学生管理新特点,为进一步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补充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
一、补充招聘人数:4-5人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区内外高校以及本校往届硕士毕业生、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 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和实践“三 个 代 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进步,组织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勤恳。
3、理**底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4、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中**员。
5、原则上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有学生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单身,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应聘报名者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个人详细简历、学校审核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桂林工学院2007年补充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到桂林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主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面试内容
1、语言表达能力;
2、综合分析能力;
3、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4、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求职动机;
6、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
7、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等。
(四)考核
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校园网和校内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
由学生工作部(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人事处形成录用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7年12月28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73-5896459、5896458(学工部)
0773-5892359(人事处)
2、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工学院学工部思教科
3、联系人:白老师 郝老师(学工部) 杨老师(人事处)
附件:
桂林工学院2007年补充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桂林工学院人事处
桂林工学院学工部(处)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