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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武汉航道局计划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6  点击量:38786次  分享至

【湖北】长江武汉航道局计划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外聘用人员4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20—24周岁,女性,未婚,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三)国家全日制教育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艺术特长;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2010419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彩照)及生活照一张。 (4)填写计划外聘用人员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凡提供信息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交至我局人事劳动处。 (二)面试及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将以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等形式进行,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将结合面试者综合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体检 通过面试者,需在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对发现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用,按综合排序成绩递补,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约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2000元/月;“元旦”、“元宵”、“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按月工资的10%发放过节费;“春节”根据年底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可按月工资的50%发放过节费。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交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洞庭街50号长江武汉航道局人事劳动处 电话:027—82763638 联系人:刘源渊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长江武汉航道局 附件:长江武汉航道局计划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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