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2010年第二批非现役文职人员招
发布时间:2010-04-02 点击量:37634次 分享至
[江苏]解放军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2010年第二批非现役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坐落在人文荟萃的六朝古都南京,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设通信工程学院、指挥自动化学院、工程兵工程学院、气象学院、理学院、总参六十三研究所和外训系。
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原名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南京通信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70多年的建校历史的全国重点院校,是全军通信与计算机应用的最高学府,也是国内最早开办卫星通信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在卫星通信研究和教学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并在卫星导航和卫星测控方面蓬勃发展,目前国内各著名的卫星通信研究机构都在通信工程学院建有联合实验室,通信工程学院同时也是“亚洲卫星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国内唯一培训认证单位和国家广播总局“卫星通信工程师”指定培训单位。
根据学院建设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一、招聘对象:
国家重点高等学校毕业或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二、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35岁以下,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40岁以下。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应具备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对教学科研水平高、成果突出的特殊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五)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三、报名和审批程序
(一)报名方式:电子邮件;邮件;参加招聘会
(二)报名材料:
电子简历;
下面材料个人准备,初审通过后需寄至学院
1、《解放军理工大学文职人员报名表》(可从互联网解放军理工大学招聘网页上下载);2、身份证、在职人员工作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总表)复印件;4、本人简历及相关水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5、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审批程序:
1、条件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采取面试、笔试、试讲、答辩评审等方式,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及学术技术水平。(拟于四、五月进行)
3、政审和体检: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
4、审批:根据考核、政审和体检结果,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审批确定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京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军队服务津贴;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参照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照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落户以及配偶子女随迁按照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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