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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大学2009

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量:36060次  分享至

[湖北]三峡大学2009-2010学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学校为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以下待遇: 1、拔尖人才:提供10-22万元用于购买校内住房,工作8年后获得所购住房完全产权,安家费5-40万元;三年内享受1500-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自报到工作后15个月内具有两次申报科研项目机会,申报成功后纳入学校项目基金管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提供学科及实验室建设经费10-100万元。 2、教授或相当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获得者:提供8万元安家费,其中,特殊学科(专业)的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提供10-15万元安家费;三年内享受800-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获得者800元/月,教授或相当职务人员1200元/月,教授且博士1500元/月);提供4-8万元科研启动费,自报到工作后的15个月内具有两次申报科研项目机会,申报成功后纳入学校项目基金管理;学校为引进的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提供校内房源供其购买。 3、特殊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2-5万元安家费。 4、引进的下列人才可考虑配偶随调并纳入固定制职工管理: 1)拔尖人才; 2)特殊学科(专业)的博士或教授; 3)教授且博士; 4)学科建设急需的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教授(近三年内以有效排名获得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励;或近三年内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或学术水平特别突出,并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者); 5)引进人员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职称。 符合以上条件而不需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者,学校追加5万元安家费;符合以上条件且配偶在宜昌本地工作的,原则上不解决配偶工作,学校追加5万元安家费。 5、不符合配偶随调政策的,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按合同工形式安排工作;如本人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学校追加2.5万元安家费。     附件:三峡大学2009-2010年人才引进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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