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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0-04-23  点击量:35567次  分享至

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加强我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州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录(聘)用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5〕135号)和《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吸收引进100名高层次人才到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吸收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成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到高等院校组织引进工作。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也可直接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4月25日下午6:30止(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职位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即就业推荐表),暂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待拟签订合同(或毕业)时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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