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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辅助服务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量:35590次  分享至

[广东]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一:办公室行政管理文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名。 岗位二:党史资料征集研究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政治、历史专业; 2、对中共党史有一定认识,有较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09年12月),佛山市户籍,岗位一为女性,岗位二为男性。 三、聘用方式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12月2日至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地点: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北一路13号2座605室,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联系电话:83334826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三)考试事项: 1、笔试:主要是对考生中共党史知识、公文写作水平进行测试。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聘用后,按照《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2004]103号)、《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规定,由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与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服务聘用人员合同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中共佛山市委党史研究室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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