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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0年教师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19  点击量:36193次  分享至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以下简称“厦门工学院”) 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华侨大学与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创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厦门工学院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毗邻园博苑,依山傍海,风景绮丽;坐拥大学城,与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理工学院等多所高校比邻而居,学术氛围浓厚。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经研究,2010年拟向社 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系主任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商学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等四个系系 主任。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工程类、材料学类、经济类、计算机类等相 关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校院系等相关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2、专业教师
 
机械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建筑类、材料科学与工程 类、软件工程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类等专职教师。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硕士学历要求 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相近,博士学历不受限制。
 
二、福利待遇
 
1、学院薪酬实行岗位聘用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2、学院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博士学位、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人间1间,并配备基本生 活用具。
 
4、博士研究生一经聘用,学院可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三、招聘程序
 
1、递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明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工作设想等复印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体检表)一并邮寄至学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报名表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xithqu.com/rsc下载。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处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材料转交系(部)进行审核。
 
3、面试考核。资格审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处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到校接受面试考核。
 
4、学院审定。人力资源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提出聘用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2、对于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的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人才或企业高工,我院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按双方商定的协议执行。
 
3、招聘期间,我院将通过校园网定期发布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随时注意查看我院校园网“招聘信息”栏相关内容。
 
热忱欢迎国内外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联系电话:0592-6667511、6667522
 
学校网址:http://www.xithqu.com
 
邮 箱:hqdxxmgxy@163.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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