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市教育局2010年城区部分学校空缺岗位公开考试竞聘教师
发布时间:2010-08-19 点击量:37089次 分享至
[福建]福安市教育局2010年城区部分学校空缺岗位公开考试竞聘教师公告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属学校:
为了充实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编制情况,现将2010年城区部分学校空缺岗位公开考试竞聘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原则、条件、程序和做法
(一)主要原则
1、为保持城乡教师数量的相对平衡和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市教育局对全市教师进行宏观调控,根据城区学校缺编和增班情况比例予以适当补充。
2、均衡考虑城区内学校教师的调整,为满足高中教育的需要,重点考虑城区高中教师的配置,原则上城区初中有高中任教经历的教师,优先调整到高中学校任教,若仍有缺岗的,通过公开考试竞聘上岗。
3、整个竞聘上岗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1、政审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邪教活动,无擅自离岗,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满,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教学工作。
2、学历条件: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学历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科具体条件
①小学: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必须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必须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其中任教一个学科的以2009-2010学年度任教学科为准,教什么学科就报什么学科,若兼任两个及以上学科的教师可选专业对口的任教学科报考)。若普师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任教其他学科的,可选报语文或数学。
②幼儿园: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的,要求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
③中学:报考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若是改任(兼任)学科的教师要求报考所任教学科必须近三学年内任教该学科时间累计达四个学期及以上,且每周任(兼)相应学科8节以上,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
④报考一中高中教师的要求:专业对口,年龄在36周岁以内。其中:英语学科要求担任过高中一轮英语教学的在职研究生;物理学科要求担任高中物理教学五年以上(其中至少完整一轮)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教师;生物学科要求担任高中一轮生物课教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教师。
⑤报考福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的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其中报考小学教研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在读,但须取得6门以上专业课合格成绩);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十年以上,承担设区市级以上教研课题的宁德市级骨干教师;有一篇以上本专业论文(不含教学案例)在CN级刊物上发表(其中报考中学教研员的论文获省二等奖以上或宁德市一等奖也可);报考小学教研员必须在设区市级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报考中学教研员必须在市级以上开过公开课或在市级说课比赛中获奖,担任两届初中毕业班或一届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城区教师符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报考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⑥报考十中高中、福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要求:专业对口、学历本科,且必须任教高中或职高课程两年及以上。若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报考时不受高中任教经历的限制。报考十中化学实验员必须是化学实验专业及本科学历。
4、服务年限:小学教师工作满五年(即2005年10月前参加工作、除范坑、晓阳、溪尾、松罗4个乡镇外的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具备在完小校及以下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专业任教满三年(除范坑、晓阳、溪尾、松罗4个乡镇外的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具备在完小校及以下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现任的农村特岗教师必须在农村特岗学校任教满三年;中学教师工作满三年(即2007年10月前参加工作),其中范坑、晓阳、溪尾、松罗4个乡镇中学教师满两年;幼儿园教师任教满两年。(从外县市调回福安学校任教的,经确认原任学校为农村学校的,其任教年限视同本市农村学校服务年限)。
5、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三个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同时,请病假累计不超过6个月(工作两年的不超过4个月),请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工作两年的不超过16天),旷工不超过3天。
6、夫妻一方在城区工作,分居达两年以上(即2008年9月1日前结婚)。
7、父母年老多病且在城区(须提供户籍或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房产证明),身边无子女照顾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
8、在教育教学上成绩突出,2000年7月至2010年7月有被评为市(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或劳动模范)。
9、在农村特岗学校任教年限累计至少8年(含8年)的现任特岗教师。
参加进城竞聘教师必须全部具备第1、2、3(相应要求)、4(相应要求)、5项条件,同时具备第6、7、8、9项其中的一条,方可提出申请。
(三)公开考试竞聘上岗的主要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资格审核→学校组织推荐→公示推荐对象→学校组织填写有关表格→市教育局复核→市教育局组织业务考试→公示入选教师名单→签发调令。
(四)具体做法
1、符合城区学校竞聘上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并领取有关表格。
2、由学校按照竞聘条件逐条对报名参加城区学校竞聘上岗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班子确定推荐名单、按规定对推荐教师给予公示;被推荐的教师确定后,应由所在学校组织填写《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城区学校公开考试竞聘上岗推荐情况登记表》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城区学校公开考试竞聘上岗岗位考核积分表》。
3、教育局对推荐的对象进行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公开考试,然后公示入选教师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给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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