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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4  点击量:35661次  分享至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招聘公告

2009-12-03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综合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行政秘书、受理接待  (一)岗位职责 行政秘书:主要负责单位公文收发、运转和规范化管理以及相关内容的督办和催办。 受理接待:主要负责单位审评相关资料的收发以及接受电话和来访人员的咨询。 (二)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或以上,年龄30岁左右。 2、行政秘书:档案、文秘相关专业;受理接待:医药卫生相关专业。  3、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软件,打字录入速度不低于100字/分。   4、能熟练使用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办公设备。   5、有较强的沟通、语言表达及文字能力。  6、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公文管理办法及流程。   7、有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个人信息 报名人员在2009年12月4日—2009年12月11日内到我单位www.zybh.gov.cn下载专区栏目的“其它下载”中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E-mail:RLZY2009@zybh.gov.cn。发送邮件时,主题栏内标明“综合处”,并将《应聘人员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 2、资格审查结果 2009年12月16日由我单位综合处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 (三)注意事项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63703355转522。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由我单位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及结果由我单位综合处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由我办综合处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我单位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时间由我单位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人员,与《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与我单位合作实施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由我办负责。具体标准由北京卫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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