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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点击量:7102次  分享至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始建于1947年,坐落在优美的鸭绿江畔,是一所具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12年一贯制的寄宿制民族学校,归市教育局直接管理。根据我校现阶段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现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辽宁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高中学科需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班主任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2019年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7、相关证件的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件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表》),可通过高校校园网站和丹东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应聘者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报名程序

   招聘报名采取应聘者个人自愿与所在院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2019年 7月17日。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高校校园网站发布《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应聘者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荐表),发送到所报单位指定邮箱。没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资格审核。

   报名注意事项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网上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填报的《自荐表》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向网上审核合格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4、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所需的材料(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打印的《自荐表》 (须本人诚信承诺签名及院校盖章);

   3)本人所在院校证明2019年8月31日前可按期毕业的推荐信(院校盖章)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还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附件2所要求的专业资格等级证书;

   5)反映本人学识水平、能力的获奖证书;

6)以上各类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笔试考核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笔试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用人单位依据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四)面试考核

   1、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采用试讲形式面试 。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签订协议

   按照笔试和面试4:6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保留两位,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前。签定拟聘用意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邮寄个人档案至丹东市教育局。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复审、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选,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后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六、要求

   1、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按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体检、复审等因素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依次递增,岗位自然取消。

   4、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6、在校期间受过严重处分及不能按期(2019年8月)毕业的在校生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七、报名邮箱地址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荐表》(见附件1)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 7月17日。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邮箱:ddczplc@163.com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18号     邮编:118000  

咨询电话: 0415-2027158    0415-2027159

附件:

   1、《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自荐表》

   2、《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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