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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宾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24  点击量:5544次  分享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19】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着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消除大班额、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县学生同等待遇。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三、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已经过省标准化验收,教育教学以及生活康复设施先进,管理规范。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特教学校就读的,相关学校负责统计上报,由特教学校建立学籍,送教上门。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也可以在本学区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安置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及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哈教联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县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妥善安置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3、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读。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读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4、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我县没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外籍学生可到哈尔滨市区有接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小学招生办法

小学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严禁在学籍系统编制虚假班级。

1、乡镇小学招生办法

   本乡镇户籍的学生持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到乡镇小学报名。外省市县户籍的学生除提供户口簿和预防接种证外,还需提供所要就读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全家居住证明。学位紧张的学校可参考县城小学招生办法,制定操作细则,按顺序公开透明录取,额满为止。

2、县城小学招生办法

县城小学招生依据户口、房产地址、预防接种证等按顺序录取,额满为止。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超出招生计划招生。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和实际居住住房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都要由家长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房产必须是同户家长名下的。投亲户口和单户不予受理。材料提供截止时间为6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家长在提供材料的同时要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涉及的学生是本县乡镇户籍的分入户籍所在乡镇小学,其它的分入学位相对宽松的小学,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审核顺序:

第一顺序:本学区户籍是2013年8月31日之前的。

第二顺序:本学区户籍是2013年8月31日之后,但房产在本学区的。

第三顺序:房产在本学区,且户籍是县城的。

第四顺序:房产在本学区的,户籍是县城以外的(外县户籍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

第五顺序:没有本学区房产,但户籍是2013年8月31日之后迁入本学区的。

如果在某一个顺序后招生计划将近满额,则下个顺序按报名先后招收至额满为止。五个顺序后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可于8月31日前按报名先后顺序招收非县城户籍无房学生,额满为止。本县以外的提供户口、预防接种证、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和经商(或务工)证明,本县乡镇的提供户口、经商(或务工)证明。

审核录取方式:

材料审核地点设在教育局,主要审核材料是否合乎要求,具体工作环节和场地由普教股进行细化和安排。审核后进行登记造册。名册一式两份,工作组每个成员要逐页签字确认,小学、教育局各留一份,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另打印一份在学校指定地点公示一周。为保护学生隐私,只公示名册中学生班级、姓名、街委组或楼区名称。

   工作程序(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安排或有微调):

1、各校按教育局的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现有班额、学区适龄儿童人数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明确班级数和新生人数(每班不超45人)上报教育局。

2、6月21日各小学及公、民办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

3、6月24日开家长会。

4、6月25日—28日  报名、登记。

5、7月1日—3日  核实材料、按顺序录取。

6、7月4日—10日    公示录取结果

7、7月11日公布分校结果。

8、8月31日  学校按照《宾县义务教育学校分班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抽签分班。

(二)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1、乡镇初中招生办法

乡镇小学直升入本乡镇中学,毕业生离校之前中心校要将纸质学籍移交给中学。中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在学籍系统进行招生操作。转出本乡镇的须在中学办理转学手续,否则不予流转电子学籍。

2、县城初中招生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对口招生” 的办法,即一所初中生源来自两所或两所以上小学,以原始户口和同户家长名下房产地址为依据进行分配。原始户口是指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注册的户口。二中对口一小、三小、五小,三中对口二小、七小,四中对口三小、四小、七小,大千中学对口一小、二小、三小。对口招生是指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即:户籍应与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小学期间家迁至对口校以外学区的学生可凭房产证明申请对口外中学(教育局根据学位不满情况下优先考虑对口外学校就读)。具体工作由小学、初中、教育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分校结果将分别在六所小学予以公示。

佐证材料说明:

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和实际居住住房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都要由家长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房产必须是同户家长名下的。投亲户口和单户不予受理。材料提供截止时间为6月21日,过期不予受理。家长在提供材料的同时要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现象,涉及的学生是本县乡镇户籍的分入户籍所在乡镇初中,其它的分入学位相对宽松的初中,并将情况记入学生档案,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审核录取方式:

材料审核地点设在各小学,主要审核材料是否合乎要求,具体工作环节和场地由小学进行细化和安排。审核后进行登记造册。名册一式两份,工作组每个成员要逐页签字确认,小学、教育局各留一份,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另打印一份在学校指定地点公示一周。为保护学生隐私,只公示名册中学生班级、姓名、街委组或楼区名称。

学生信息名册公示期间教育局核对学生学籍,确保县城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参与分配。并依据名册对学生户籍、房产等信息予以核实。核实后参考学生志愿,按顺序进行录取。录取顺序与小学一年级招生顺序相同。如果在某一个顺序后招生计划将近满额,则下个顺序采取抽签方式招收至额满为止。对于无县城户籍和产权住房家庭的学生将分配到学位宽松的初中学校。五个顺序后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则采取抽签方式至额满为止。抽签由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实施,过程要全程录像,及时固定抽签结果,现场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至少有两名家长代表)签字,一式三份,学校和教育局各存一份,另一份公示一周。

抽签结束后,公示学生分配结果。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可向学校或教育局举报。公示一周无误后发布分配结果。    

工作程序(根据实际情况时间安排或有微调):

(1)各初中按教育局的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现有班额等情况,按50人班额确定招生计划,上报教育局。

(2)6月17日 各小学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把招生精神传达到每名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3)6月18日—21日  各小学收取、整理相关材料,登记造册。

(4)6月27日-28日联合工作组审核材料。

(5)7月1日—3日实施分配,组织抽签。

(6)7月4日—7月10日  公示分校结果。

(7)7月11日  发布分校结果。

(8)新学期开学前处理初中起点转入生的分配。

(9)9月1日学校按照《宾县义务教育学校分班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抽签分班。

五、规范分班行为

各校要严格按照《宾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分班实施细则》进行现场一键式抽签分班。为保证中、小学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在分班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分班工作程序。依据“两先、一抽、不调”的原则保证各班级人数的均衡,保证不出现大班额。严禁成立实验班、重点班等。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入学考试。    

六、纪律要求

各相关学校要依据此方案制定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加强对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负全责。学校主管领导和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实施党政纪处分等处理。

   (一)审核把关不严,不按方案规定的顺序招生造成大班额的。

   (二)私自接收已分配到县城其他学校或非本学区学生到本校就读的。

   (三)私自接收外乡镇、外省市县、外籍学生的。

   (四)成立重点班、快慢班、重新编班等行为的。

   (五)不能够维持班额均衡,造成班额差过大的。

七、领导小组

      组  长  杜瑞光   宾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易林   宾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  教育局普教股及各中小学校负责人  


     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57982596  57982720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宾县教育局109室、108室



    附件:《宾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分班实施细则》



宾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分班实施细则


为维护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班行为,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两先、一抽、不调”的原则,保证分班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择班”引发的大班额问题,从而有效遏制择校势头,使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形成有利于教育健康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严格分班程序,确保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

为保证中小学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在分班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分班工作程序。

(一)科学搭配确定教师组合。各学校要按照新老教师均衡搭配、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均衡搭配、男女教师均衡搭配等原则,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并在学校张榜公示。坚决避免出现“热点班”。

(二)科学搭配各班学生。对教育局组织分配的新生,由学校利用学籍系统一键分班功能进行分班,产生各班级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张榜公示。各中小学要将班额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小学45人(含45人),中学50人(含50人),班额差不得超过1人。

(三)抽签确定各班级班科任(即现场公开分班)。

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确定班科任名单与学生名单的对接。抽签结束后,班主任当场将学生带入教室。

三、分班日程安排及具体操作办法

县城初中分班

8月27日——8月31日  学校将教师组合名单、学生名单(可暂时以ABCD……代替班号)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有转入的学生,要按照性别、城乡户口比例均衡的原则及时填入名单。9月1日学生报到,学校要组织好学生,按名单点名,在操场以班级为单位排好队。学生到齐后,在县人大、政协、纪委、教育局督导小组、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抽签。各校要布置好场地,安排好主持、摄像、记录等工作人员,做好抽签的材料准备(材料包括:1、各班班牌两套,一套用于组织学生排队,一套用于家长代表标识。2、各班学生名单,名单下要留有班主任、家长代表、督导组、学校领导签字处。3、家长代表签( “验签代表”3个,ABC……临时班号,及空签若干,空签数量为班级个数)。4、班号签(签上要有教师组合名单)。5、相同样式的信封(也可用便于操作的能开合的小球)若干。6、固体胶一枚。7、桌子一张。

  抽签步骤:

1、现场请出N个家长(家长个数为班级数的二倍加三),由这些家长抽签产生验签代表和抽签代表。

2、验签代表检查班号签并叠好,放入信封里。由工作人员统一封口,放在桌子上,搅乱信封顺序。同时发给抽签代表对应的班级学生名单。

3、抽签代表抽取信封,先抽的不要打开,待抽签全部结束后同时打开信封,报出班级号及班主任姓名并展示班号签。对应的班主任、抽签代表、学校校长、督导小组在名单上签字。对没报到的学生在名单上要做好标记。

4、名单复印两份,一份由督导小组带走,作为事后抽查及建籍的依据;一份由班主任留存备用;原件由学校存档(存档材料还包括班级组合名单、全程录像带)。

5、各班签字都结束后班主任将学生依次带入教室,不可同时进入。

后转入的新生要由学校组织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在家长监督下,由学生抽取班号确定入学班级。班额相对较大的班级不参加抽签,其他班级都要列入抽签范围。要保证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不超过1人。抽签过程全程录像。

6、录像要求:要真实完整不间断地反映出班级学生名单、教师组合名单,抽签的全过程,以及班主任、家长代表、督导小组签字后的名单的整体影像。分班后进入班级的每个学生抽签的全过程都要录像。所有录像存档备查。

县城小学分班

时间安排在8月31日14点,每班要提前通知半数以上家长参加,不需要学生参加,操作方法同初中。

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分班

要认真参照此方法和程序进行,学校自行组织,校长负总责,可邀请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分班结果的公平公正

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杜瑞光为组长,副局长杨易林、纪检书记李成秋为副组长,普教股和各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督导组,分别到县城中小学进行现场监督。县城及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分班的准备、实施、事后监督等工作,确保分班过程公开、透明,分班结果公平、公正。

分班后,学校、教育局对班级人数要进行跟踪监督。对调班、违规进班的现象,学生、家长可及时向学校、教育局举报。教育局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多于1人现象,是否有无故调换班主任教师现象,是否有给个别学生调班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现象。

五、此细则与教师组合名单、学生名单同时同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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