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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南山区2019年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正副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0  点击量:3629次  分享至

南山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是深圳市经济大区和创新强区。围绕中国硅谷核心区、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战略定位,我们秉持让每一所学校都优质,让每一位教师都精彩,让每一个孩子都幸福的教育理想,坚持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及新优质学校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快速增加,教育创新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区、广东省首个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全国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等。

  根据我区校长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正副校长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总校校长(六级管理职员)1名。

  (二)南山区区属教育集团总校副校长(兼任集团分校负责人)3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履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党敬业。

3.具有优良的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学历、年龄及其相关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聘任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总校校长岗位:男性50周岁(含)以下,女性45周岁(含)以下;聘任教育集团总校副校长岗位:45周岁(含)以下。

3.非深圳市在编人员应聘者,还须满足: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且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任职经历条件

1.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总校校长:须具有3年及以上中学(含九年一贯制)校长经历且在任。

2.教育集团总校副校长:须具有中学(含九年一贯制)校长或3年及以上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副校长经历且在任。

  以上任职经历均要求为县级及以上学校任职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情形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1961618:00

2.报名方式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liuyh@szns.gov.cn 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深圳市南山区2019年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正副校长报名表》;2000字个人业绩及应聘优势介绍;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职经历文件;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其他相关业绩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其个人业绩和办学成效进行评议,主要审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及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综合考核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根据排名情况,按拟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体检。

  (五)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根据任免权限组织开展,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意见。

  (六)任前公示及任职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有关规定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保障

  (一)奖励。深圳市外应聘者如获聘到相应岗位,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引进奖励费(税后):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总校校长为100万,教育集团总校副校长80万;深圳市内应聘者获聘至相应岗位的,设立教育创新工作室并给予经费支持,其中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总校校长80万,教育集团总校副校长60万。

  (二)住房待遇。获聘人员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聘人员须在南山服务满8年,并将作为南山区教育重点人才培养对象。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二)咨询电话:0755-26486398(刘老师);0755-26480211(张老师)。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19517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面向全国选聘公办中小学正副校长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南山区面向全国选聘公办学校正副校长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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