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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9-05-09  点击量:1932次  分享至

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是隶属于尖山新区管委会、黄湾镇人民政府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是省一级幼儿园。因办园规模发展迅速,扩班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7人,其中教师4人,专业医护人员1人,保育员2人。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合同制教师

1.有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专业知识扎实,熟悉业务。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3.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无器质性疾病。

(二)专业医护人员

1.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工作应变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三)后勤人员

1.保育员

(1)热爱幼儿,有较强工作责任心。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日常护理知识。

二、工资福利待遇和要求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等保险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路途较远的教师提供人才公寓住宿。所有人员均需服从园区间统一调配。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2.所有人员均需参加面试。

3.应聘教师面试内容为:“上课+提问”+“艺术特长展示”,“上课+提问”满分为70分,“艺术特长展示”满分为30分,总分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上课+提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聘用。

3.具体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园办解释。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9 年5月15日-16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二楼园长室

六、联系人与电话

陆老师:0573-87803088        13819318569

黄老师:0573-87803066        13567316013

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

                                2019年5月5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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