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

黑龙江伊春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公告(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

发布时间:2019-05-09  点击量:3684次  分享至

根据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春市教育局联合印发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实施方案》伊人社2019】22号文件要求面向伊春区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招聘考试,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师范类统分生、定向生、委托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考试范围:

1.毕业生毕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和当时已分配未到岗或不服从分配人员。

2.未参与就业选择升学人员。

3.入学前签订不安排工作承诺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5.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被聘用的人员,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试用期6个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从即日起截止到5月24日。

1.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地点: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伊春区政府后楼二楼。联系电话:0458-360353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网址:http://rsj.yc.gov.cn/。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1年前(不含2001年)入学未分配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2.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毕业证及复印件;

5.报到证及复印件(或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派遣证复印件)。

6.入学登记表(或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定向、委托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区人社、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两日内,上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六、考试时间

考前由伊春区人社局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2019年6月1日。

七、考试办法及确定人选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试讲占4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相应层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等理论知识。笔试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试讲。

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试讲:试讲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满分100分,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试讲内容为现行学科教材,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并当场进行打分。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总成绩60分以上进入政审、体检人选(含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和落编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2019年黑龙江富锦市高校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黑龙江伊春市“南四局”在岗企业编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