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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9  点击量:5820次  分享至

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同意,经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原则上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八级及以上职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415日以后出生),有中学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或因隐瞒身份等考试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4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吉首市北一环188号)。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200611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填写好《2019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院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总分100分。

1. 艺术(音乐)岗位面试采取试教和专业素质展示的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试教15分钟,专业素质展示5分钟),试教占80分,专业素质展示占20分。

2.其它岗位面试采取试教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试教15分钟,答辩5分钟),试教占80分,答辩占20分。

  (五)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拟确定为体检对象且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八)调入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入,产生的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六、本方案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743-8750372(罗老师、向老师)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743-8751167(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19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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