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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面向内地高校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410名)

发布时间:2018-09-21  点击量:4781次  分享至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洛浦县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经县委批准,现面向内地高校公开补充招聘41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隐瞒个人重大疾病等,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少数民族必须精通汉语,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1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初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学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

   洛浦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聘用制),共4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三、待遇

   (一)工资待遇:研究生每月工资待遇标准8029.48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本科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926.80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大专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837.78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中专每月工资待遇标准7723.96元(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和实发工资合计)。2018101日起薪。

   (二)其他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提供住宿,到岗后,县财政统一配备基本生活条件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在县城教师公寓、乡镇教师周转房、乡镇干部公寓。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95日开始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微信同步):

   组长:张                 联系电话:15001427801

   成员:郭延鹏               联系电话:15199257351

   张小静                     联系电话:17399569718

   徐建飞                     联系电话:17678010354

   附件: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洛浦县教育局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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