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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1  点击量:1603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我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于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并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直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区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我区乡镇学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出本区,工作年限指周年。

(6)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0号游仙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楼,电话:0816-2292766)。

(三)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所载学籍和学历信息打印件各两份(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籍信息)。

5.放宽年龄的报考者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6.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面试考核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4人以上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需举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于2018年5月31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查询,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以试讲和专业特长展示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特长展示成绩×30%。

1.试讲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拟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特长能力。

义教音乐岗位:组织方提供钢琴,其余乐器、服装等一律由考生自带。

义教体育岗位:组织方提供体育器材,个人用品由考生自带。

2.专业特长展示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特长和举止仪表等。

义教音乐岗位:考生在声乐、器乐、舞蹈等方面的才艺展示。

义教体育岗位:考生在球类、体操、武术等方面的才艺展示。

(三)考核总成绩公告

考核总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职称(资质)、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公示后放弃选择招聘单位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选择招聘单位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序;如试讲成绩相同,采取自愿协商或加试方式进行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后,因任何情况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8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区教育和体育局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区教育和体育局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区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直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直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68

直招咨询电话: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教师报考信息表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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