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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忻州市实验幼儿园招聘临时各岗人员公告(74名)

发布时间:2017-07-27  点击量:4412次  分享至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北区)2017年9月启用、招生,为了南区、北区统筹管理、合理调配、优化保教质量,继续办好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性幼儿园,特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和其他岗位人才。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选拨热爱幼教工作、具有一定职业素养、积极上进、综合素质良好的幼教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 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幼儿,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良好的心态。

(二)学历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选聘的幼儿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考试二甲以上证书。

2.保育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名选用后接受岗前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证。

4.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岗位工作,无传染病、精神病病史。

(四)年龄要求

幼儿教师年龄段在30周岁以下,保育员35周岁以下,卫生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

◆ 优先条件:

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如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可优先考虑聘用:

个人在学校时被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毕业后有教育教学经验,承担过公开课、区域活动等教学

展示、示范;

3.在工作或实习期间受到各级表彰或取得保教能手称号;

4.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

5.取得计算机考核证书;

6.男性幼儿教师;

7.大专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8.卫生保健人员取得营养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40名 保育员:24名

卫生保健人员:3名

食堂工作人员:7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

1.发布招聘公告 (7月26日——7月30日)

报名及资格审验 (7月31日——8月1日)

本人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验幼儿园南区报名并审验证件。

选聘各岗工作人员( 8月 3日——8月 4 日)

①教师 笔 试 (基础文化、专业知识)

8月 3 日上午8:30——10:00

②教师 面 试 (形象气质、专业技能、 职业认知)

8月 3 日上午10:00——12:00

下午3:00——

8月 4 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

③卫生保健人员审核相关资质,并进行面试。(8月 3 日)

④食堂工作人员选拨 (8月3日)

4.结果公示 (8月5日——8月6日)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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