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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浙江温州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点击量:2973次  分享至

根据《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校外教育实际,经研究,现就2017年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本次计划招聘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务派遣教师5名、外聘兼职教师若干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志并安心于泰顺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对青少年工作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执著的追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性格活泼开朗、善于沟通,亲和力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劳务派遣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具有相应的技术证书,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户籍、性别不限;

5、外聘兼职教师需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户籍、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和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28日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文化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21216162,13958990299。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报名点,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

(四)按审查结果进入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在泰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带来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考试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专职教师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临时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职期间享受培训补助。

(三)外聘兼职教师工资按照课时补贴发放。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具体事项由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情况考生可登录(http://www.tsrsrc.com.cn/html/index.html)泰顺县人力资源网查询。

咨询电话:0577—21216162,13958990299(夏立国)

附件:2017年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教师公告相关附件

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7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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