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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3  点击量:3727次  分享至



一、单位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国办高职院校。学校实行“一校两牌”,即“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州市技师学院”,2015年“德州创新创业大学”落户学校。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顾预备技师培养及依托电大系统举办远程教育。开设高职专业38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6个、预备技师专业4个。重点建设太阳能光电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粮食工程、应用化工技术9大专业及专业群,形成以新能源、数控机械、机电电子、汽车、建筑类专业为重点,管理、信息、粮油食品、化工、服装等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架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2月10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tc.cn)

a.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20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b.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13日11:00—2月20日12: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专业考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参加德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笔试为教育类,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水平和技能,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专业考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编办〔2016〕57号)等规定,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4-2557152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专业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2:

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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