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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惠州工程技术学校招聘13名教师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12-15  点击量:1269次  分享至




惠州工程技术学校是惠州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学校,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师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5届、2016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要求详见《惠州工程技术学校2016年第二次招聘教职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单位处分)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如“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四、岗位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执行广东省教育厅、惠州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凡来我校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同等教职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因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实际等原因,应聘的社会人员入围后可能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0:00至12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的“2016年招聘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二)资格初审

学校招聘办公室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惠州工程技术学校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3.现场审验地点:惠州工程技术学校人力资源部(惠州市汤泉金泉路300号1号楼三楼人力资源部),市内可以乘坐5路、201路、209路公共汽车到达)。

4.现场验证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以发布的《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要求为准。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工程技术学校2016年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的“2016年招聘教职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州工程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证件、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A.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B.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5届、2016届的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C.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校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学校招聘教职员工作安排,本次招聘教职员考试(含笔试、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

2.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包含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两个部分组成,各环节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环节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知识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学、心理学常识,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班主任工作等。专业知识测评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与能力。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如60分以上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职数3倍以上,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60分以上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职数3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A. 试教(以讲课或说课形式)或专业实操考察

①报考专业教师岗位者需参加试教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讲课或说课的内容由考生在报考专业范围内自选(报考人员自备PPT课件),时间为20分钟,根据考生试教情况,在考官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教。
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者需参加专业实操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相关的技能操作能力。实操的题目由学校指定,时间总计约为30分钟,根据考生实操情况,在考官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教。

③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过程和课件中均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④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成绩在本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名,由考场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B.综合能力测试

①综合能力测试时间约为15分钟,内容以考生职业背景、专业知识、应聘岗位综合能力为主,也可了解考生报考我校的目的、期望及聘用后的工作思路。

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名,由考场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如同一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成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与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成绩的合计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综合能力测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考试成绩公布方式

(1)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学校网站上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学校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3)面试(含试教或专业实操考察、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职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对象,并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六)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六、其它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此次公开招聘,惠州工程技术学校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七、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一)联系方式:

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网址:http://www.hzets.com.cn/

地址:惠州市汤泉金泉路300号

电子邮箱:hzgcrlzy@163.com

联系电话:0752-2821713

邮编:516023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纪委:0752-2821885。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附件1-3:

1:2016年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第二次教职员招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16年惠州工程技术学校招聘教职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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