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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主任竞聘1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7  点击量:1757次  分享至

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主任岗位设置聘用方案》,学校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学校资助中心主任1名。现将竞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审定、上报工作;

3.负责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4.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

5.负责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放工作;

6.负责办理退学、休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学生的资助信息记载、汇总及上报工作;

7.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8.负责有关资助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及管理等工作。

二、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备胜任工作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知识水平;

3.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业绩突出;

5.熟悉国家资助政策,有从事过资助工作的经历;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学校正式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推荐或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竞聘程序

1.2016年11月15日,公布竞聘岗位及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11月18日下午17:00之前,竞聘报名者向学校学工处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

3.11月21日,学校学工处组织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四、公示和聘任

1. 11月21日,学校学工处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察。

2.学校组织人事处将考察情况向学校校长办公会汇报,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拟任人选。

3.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学校组织人事处下发聘任通知并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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