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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实验中学2016年在职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08  点击量:3343次  分享至

滨州实验中学是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办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坐落于环境优美的秦皇河畔,拥有幽静清雅的水系生态环境。学校由清华大学设计,高端大气,彰显深厚的文化底蕴。规划设计36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投资概算1.5亿元,学生1800人,教职工144人。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功能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全省乃至全国一流。2016年,学校将依照开发区原有政策,按照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5名优秀在职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及人数


数学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共计5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中学教师相应学科资格证。


4.从事高中教学满三年,现仍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5.应聘教师须需具有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优质课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三、享有待遇


1.聘用的人员,根据享有称号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补贴。拥有以下称号: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属于国家级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省级和地市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拥有以下称号之一: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属于国家级的,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省级和地市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人拥有多项称号的按最高项标准,不作重复补助。


2.聘用后,对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长、取得积极成果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补助。


3.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聘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内未经组织批准自行离岗者,解除聘用关系;考核以教学成绩为主要依据。


4.区教育局协调区内学校帮助就近解决子女上学问题,不负责安置家属。


四、招聘办法


1.应聘教师于2016年10月20日前递交个人简历至邮箱bzsyzxmxf@163.com


2.材料审核通过者,根据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严格的面试(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谈话考察等),根据面试成绩,经考察后确定初步名单报区党工委同意并体检合格后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滨州实验中学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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