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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6  点击量:4900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1]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广西交通运输学校调整教学教辅机构设置的批复》(桂人事函[2012]281号)及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使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我校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总体策划及政策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工作人员由人事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2016年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辞退等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爱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6年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考试、考核方式根据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确定: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招聘程序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校在指定网站发布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信息。指定网站为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广西交通运输学校门户网站,以下所提网站均为此三个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1)采取应聘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2)应聘报名人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并提交《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3)应聘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4)应聘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复印件和各类经原工作单位确认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曾在各类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视为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收取后一律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9号,广西交通运输学校行政办公楼201室人事科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71-3276901;

(4)联系人:郑老师、金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应聘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报考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与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一致。资格审查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审查通过者于公示即日起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在指定网站上查询。

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准考证发放及考试缴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根据《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笔试和面试各为一科),采取现金缴费方式。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要求的,经请示学校主管部门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必须达50分及以上,才能达到面试程序的入围条件,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在指定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也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组织面试。经批准或因考生缺考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总成绩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招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1)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教学的能力,从教师基本素养、教材分析、教学目标设计、教学重难点分析、教学方法应用、教学资源运用、教学过程设计、教学评价设计、教学板书设计以及教案编写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

(3)结构化面试(问答)。时间为10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综合成绩折算。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行政管理岗位面试人员成绩:

综合成绩总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员:

综合成绩总分=试讲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得分×30%+结构化面试得分×30%。

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网站公布。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当即宣布该岗位考试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在指定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服务对象等进行谈话、查阅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核结果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1.体检

由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综合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2.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主管部门审核,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一览表.docx

2.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交通运输学校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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