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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温州市实验小学)2016年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4  点击量:2214次  分享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实验小学拟面向全国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7名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身体、心理健康。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温州市实验小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在温州市实验小学(地址:温州市府东路大剧院旁)办公室接受现场报名。温州市外符合条件者可以将报名材料及相关复印件发送邮件至“温州市实验小学办公室邮箱87404398@qq.com”,邮件截止8月1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材料原件于面试当日上交审核。

(二)报名所需材料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温州市实验小学)公开选调骨干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开考。

四、考录程序

(一)面试和试课

考试由温州市实验小学统一组织,分面试和试课两个环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试课对象。进入试课对象属事业在编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无法提供同意意见的,不得参加试课。其空缺由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2.试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试课考核成绩合格线为8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课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实验小学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温州市实验小学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13706656618。

温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日

附件:

1、2016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温州市实验小学)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6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骨干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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