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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6年7月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2  点击量:1561次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3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联系电话:0755-2833343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7.若曾获得与岗位相关的荣誉或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岗位未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自愿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如果报名当天不能提供的,在资格复审时可以提供。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考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未过合格线,则不计排名,无体检及录用资格。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33436

附件: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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