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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2016年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1  点击量:2327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16年沅陵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计划(34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政治

音乐

历史

地理

心理教育

书法

一中

20

3

1

1

2

3

3

1

1

3

1

1

二中

8

1

1

1

1

2

1

1

鹤鸣山

1

1

荷花池

1

1

溪子口

1

1乒乓球

凤鸣

1

1

职中

2

计算机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旅游1

旅游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资格要求:

1、沅陵一中、沅陵二中: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县内特岗教师及县内在编教师除外)。

2、沅陵职业中专: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专业对口,能胜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学与实训工作(县内在册特岗教师及县内在编教师除外)。

3、城区学校: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县内在册特岗教师及县内在编教师除外)。

(二)年龄要求:

高中、职中、城区学校教师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沅陵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沅陵县政府网、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沅陵县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沅陵一中、沅陵二中、职业中专报名到校,城区学校分学科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证件的原件及报考条件。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1)、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知识占20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报考同一职位出现入围面试最后一个名额的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沅陵县政府网站、沅陵教育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①笔试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00—12:00

②笔试地点:沅陵县第一中学

考生于8月8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说课、必答题或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名额的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超过2次),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6、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与管理。⑴、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体检合格)。

⑵、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本县,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745—4222045

县人社局0745—4227265

县编办0745—4266113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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