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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1  点击量:3331次  分享至

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7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组织实施

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教育局协同配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聘过程由县纪检会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2.小学和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或相近;职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相当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应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初中和小学教师被录取后,若暂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自聘用起两年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人数:

职中:共5名,汽修2、信息技术1、体育1、音乐1;

初中:共27名,其中:语文4、数学4、英语7、物理2、化学1、历史2、音乐2、体育4、生物1人;

小学:共155名,其中:语文48、数学48、英语35、音乐10、体育7、美术7;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公告于7月19日——7月22日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请考生登陆网站点击进入香河县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7月23日-7月25日。电话0316-8672137。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于8月4日登录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县教育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请考生于规定时限内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8月7日-8月9日,电话:0316-8315026。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姓名);当地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档案存放证明。以上材料由入围面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8月12日上午7:00

面试地点:香河县城内第四小学候考室

2.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3.面试方法

入围面试人员于11日下午2:30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准时在教育局人事股按报考岗位依次领取面试题目及抽签顺序号。未按时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为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及汽修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试讲、技测等环节考生要按评委要求进行,面试后即告知本人成绩。

试讲。以报考岗位现行教材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时间不超过12分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

技测。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考点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要求即兴演奏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舞蹈表演:考生根据要求进行即兴舞蹈表演;⑷体育运动项目测试;⑸实践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10-20分钟。

面试各项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面试成绩。

4.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且同场的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场,招录计划合理分到每个面试场次。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抽签顺序号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按抽签顺序号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按作弊论。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一般岗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试讲成绩×60%。

技测岗位: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试讲成绩×30%+技测成绩×3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七)考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体检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进行报批,为新教师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聘用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教学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农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行考场同场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备注

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及时查看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体检或其它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通知而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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