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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常宁市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0  点击量:2897次  分享至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学校概况


常宁市是一个地处湘南的县级市,辖22个乡镇(办事处),全市人口100万。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467所,在校学生12万余人。其中普通高中5所,职业高中4所,初级中学3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片完小74所,特殊学校(小学)1所,村联小(教学点)110所,公办幼儿园(含附属学前班)74所。目前共有在编教师6721人,2012年经编制部门核定全市学校应配总编制数6954个,尚有余编233个。  


二、招聘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60名。其中高中教师66名,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53名(含普通小学教师31名,从常宁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中招聘10名,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10名,特殊教育小学教师2名),幼儿教师15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4。报考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任职资格和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岁[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6、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常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常宁在岗特岗教师,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招聘160名教师。其中面向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招聘10名小学教师,面向参加过常宁市顶岗实习毕业生招聘10名小学教师,其他140名教师面向社会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高中教师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20日。


其他教师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6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资格审查: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d、其他相关材料;e、根据需要,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岗位志愿书,岗位志愿书由教育局统一印制,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报。


由纪检监察、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按层次、分学科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门,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作计划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于考试前公示。经批准后,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开考比例可降低为1:2,但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高中教师:2016年5月21日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2016年7月15日


②笔试地点


高中教师:培元小学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常宁一中。


③笔试内容和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常宁职中汽车维修专业、机械制造专业、服装专业教师岗位和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心理学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学业水平考试。


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手语、盲文、康复知识。


普通小学教师(一)岗位:共考语文、数学两科,内容为语文、数学初中知识。


普通小学教师(二)岗位:共考语文、数学和专业三科,内容为语文、数学初中知识和所学专业(计算机、学前教育)学科理论。


普通小学教师(三)岗位:共考《教育理论与实践》一科,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幼儿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


笔试在常宁市教师招聘监督小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层次、分学科根据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①面试时间:待定。


②面试地点:待定。


③面试内容和范围


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声乐、器乐、舞蹈。


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跑、跳、投。


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色彩画、素描画。


幼儿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讲故事、舞蹈、弹唱、绘画。


其他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相关学段、学科教材,准备40分钟,试讲时长10分钟(片段课)。


面试在常宁市教师招聘监督小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组织专家命题,相同岗位的面试考题一致,设评委人数7-9人,评委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①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为一科的:该科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为两科的:两科成绩之和再除以2为笔试成绩。


笔试为三科的:三科成绩之和再除以3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②面试中的试教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③高中(不含音体美)、初中、小学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音、体、美、幼儿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4、考试成绩公布


应聘高中教师人员考试成绩现场张榜公布;应聘初中、小学、幼师人员考试成绩在教育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同时通过常宁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宁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常宁市纪委、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下在有资质的医院中随机抽点组织实施。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常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不予聘用。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类别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常宁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岗位选择


聘用人员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高分者先选,低分者选高分者已选后的剩余岗位;低分者不选剩余岗位的,作放弃处理,所缺名额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六)聘用


岗位选定后,且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具有正式编制,工资实行财政统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招聘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教师招聘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1、招聘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顾  问:许群光  刘德华  肖荣望


组  长:黎才发


副组长:秦源生  封红伟  刘国生  郭秀清  汪  华


曹仕军  刘小咏  刘振华  谢  琼  滕  文


罗更生  王经余


成  员:肖红洲  阳德明  蒋抒芳  卢耀平  詹小荣


       谭航华  张晓华  唐绍锋  李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封红伟同志担任。


2、招聘监督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肖红洲


成  员:阳德明  谭航华  李小平


六、招聘纪律


1、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不回避的,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


2、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常宁市人事招聘,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7245730


举报电话:0734-7245737


咨询网址:常宁教育信息网


附件1:常宁市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常宁市2016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3:常宁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4:常宁市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点击下载附件1-4: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9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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