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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梅园幼儿园2016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9  点击量:1146次  分享至

海宁市梅园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下设梅园幼儿园总园(水月亭路实验弄)、分园(云和景苑)二所幼儿园。自1996年开办以来,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优秀家长学校”、“嘉兴市优秀教科研基地”、“嘉兴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嘉兴市卫生先进”、“嘉兴市五好团支部”、“嘉兴市课堂教学评价分析先进教研组”、“海宁市教科研先进集体”等,是浙江省实施新纲要实验园、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师范学院实验园、嘉兴学前教育学会实验幼儿园、嘉兴陶行知研究会成员,承担相应的实验研究和指导见实习任务。办园特色明显,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声誉。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8:30 - 17:00;


(二)面试时间:2016年5月9日18:00


(三)地点:海宁市梅园幼儿园 (联合路219号原青年艺校教学楼二楼园长室)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条件和待遇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扎实。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


4.对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一级教师(原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合同制教师平均年收入是按财政预算标准执行,录用后即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梅园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2.面试内容:(1)提问占50%;(2)规定技能测试一占25%;(3)规定技能测试二占25%,满分均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


五、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梅园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梅园幼儿园园办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洪老师 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236307


咨询电话:0573-87290520


附件:海宁市梅园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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