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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5  点击量:2970次  分享至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共招聘1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新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和《2016年4月坪山新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2》)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1》和《岗位表2》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4月13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高坦,联系电话:0755-84622637,电子邮箱:ggsyjrsk@psxq.gov.cn。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2.履职报告(原件,个人签名,见附件4);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5,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注:上述材料中的1-2项要求提供电子文稿,请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要求为:“坪山选聘+个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2.资格初审合格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公共事业局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者个人,并于面试报到签名时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考察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


(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和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管理。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查询网址: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rar


附件2:履职报告撰写要求.rar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ar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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