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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3  点击量:4335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用编计划和单位用人需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规定,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儿师专、市委党校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和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中心(专项招聘)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本《招聘简章》统一组织实施。


“市直招聘办”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单位(部门)均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招聘办”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37名,其中:铜仁学院14名、铜仁职院20名、铜仁幼儿师专34名、市委党校2名、教育系统3名、卫生系统69名(市卫生和计生委已于3月19日发布招聘简章)、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中心13名、市直其他事业单位82名。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的82名工作人员,面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4月1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2名工作人员的招聘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铜仁学院等其他自行组织招聘的,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发布招聘简章。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标注“★”字符号为紧缺人才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市直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4月1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16年4月18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和“市直招聘办”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2016年4月1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4月1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4月20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须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申请且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4月20日17:00前到“市直招聘办”(铜仁市西外环路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截止2016年4月15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截止2016年4月15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4月26日至27日上班期间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现仍在岗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可由县级“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18日8:30—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统一参加贵州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根据招聘职位类别和岗位工作实际,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范围及形式:参照人社部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一)笔试方式及科目:实行闭卷分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二)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8:30考试时同时发放两科试题,10:00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答题卡后再发放《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答题卡,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含加分)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职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其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复审由“市直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信息表》、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1、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的面试人员,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测试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除招聘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说明”中要求进行专业测试外的面试人员,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并按时送“市直招聘办”,“市直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5221574(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6—5585971


3、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2、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3、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rar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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