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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点击量:196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精神,现将2016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97名。


(一)中学37名(专任教师34名、实验员3名)


1、城区高(完)中13名(专任教师10名、实验员3名):数学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体育2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1名,物理实验员2名、化学实验员1名;


2、城区梦笔学校7名:数学1名、生物1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2名、地理1名、美术1名。


3、乡镇中学17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3名、体育1名。


(二)小学专任教师150名


1、城区小学51名:语文19名、数学18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2名、美术3名、体育6名、音乐1名;


2、农村小学99名:语文32名(其中定向招聘2002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毕业,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浦城籍生源毕业生4名)、数学33名(其中定向招聘2002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毕业,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浦城籍生源毕业生3名)、品德1名、英语6名、音乐3名、科学8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3名、体育8名(其中定向招聘2002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毕业,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浦城籍生源毕业生3名)。


(三)幼儿园专任教师10名。


1、城区中心幼儿园2名;


2、乡镇中心幼儿园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幼儿园及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农村中小学普通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农村小学定向指标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条件及招聘学校祥见《2016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章》(附件2)。


(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注册与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于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笔试考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符合条件报考“2002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毕业、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大专(具有相应的学籍档案)及以上毕业浦城籍生源的农村小学定向指标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农村小学定向指标岗位”,未注明者不得报考该岗位。


若招聘2002年以前及浦城籍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小学语文、数学、体育专业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反之亦然。


▲报考城区高(完)中专业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高(完)中教师岗位”或“报考实验员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城区梦笔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梦笔学校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城区小学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或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城区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1-86215690(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62(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0599-2842340(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初审


在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6年4月11日8:00(系统开启)—4月16日17:3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注意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16年全省中小学新任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报考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


2、报考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点击“退出”、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报考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报考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四、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分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与“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9个专业类别(附件1),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3、开考条件。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各职位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5月13日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加分。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16年5月16日(一天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2016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报考者经审核、公示后,按现行规定在笔试原始成绩中加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二)资格复核与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核与面试的时间、地点、方案等,将在我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浦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一)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生者,视为考核合格。


(六)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聘用与待遇


㈠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㈡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七、补充招聘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八、其他事项


(一)浦城教育信息网。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2842340。


(三)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6年3月10日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目


2、2016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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