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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5  点击量:2417次  分享至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相关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第二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开设有电气化铁道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等31个专业,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8000多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多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占30%。校内建有163个实训室,设备值达1.8亿元。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1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在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硕士学位,有2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具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具博士学位的考生,报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50周岁(即196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执行。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即2015年3月1日后毕业)的,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4、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算工作经历。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3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我院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9:00起到2016年3月7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资格初审


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系统自动反馈审核结果,以准考证开始打印日审核结果为准,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8日起至笔试开考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如部分岗位根据规定需延长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相应调整,具体根据后续公告。免笔试岗位不需打印准考证,根据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及面试即可。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应聘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经资格复核后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或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受该比例限制,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岗位首次报名未达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暂定2016年3月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含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和非教师岗位(含高职教育研究、政治辅导员、人事管理)两种: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等内容);岗位基本职业素养及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心理素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


(2)非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试


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分数,不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门校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现场资格复核需携带《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中所列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并在复核前发送电子版(成果材料不需携带原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还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6),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


资格复核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考生放弃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分教师岗和非教师岗进行。


非教师岗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笔答或面谈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教师岗面试内容为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100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免考笔试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限内到岗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有关考试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三)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6020403(田老师),移动电话:18102214592(1月18日-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6423910(吴老师)


附件1-6点击下载:


1、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doc


4、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doc


5、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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