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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长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6  点击量:3624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发布公告3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6年12月29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2月21日9:00-2016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21日9:00-2016年12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83758127;(025)83758126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监审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758118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附件: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长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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