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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2016年教师招聘(陕西师范大学专场)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3  点击量:2619次  分享至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5年12月7日上午9:00-9:30(宣讲)9:30-12: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西】205(宣讲)新勇中心【西】210(面试)


二、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公示拟聘对象、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对象、方式及条件


1、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招聘方式


由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组建招聘工作组到上述6所学校进行现场招聘。考生经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2016年7月10前能提供所报考学科相近专业毕业证书及所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档案等相关资料。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报考的人员不能报名参与招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


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时间、方式及地点


(1)时间:各校考生的具体报名时间以与到各校约定时间为准;


(2)方式: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签约;


(3)地点:具体地点以与到各校的约定地点为准。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暂不提供)、学生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师范生还须提供与贵州省教育厅签订的《免费教育协议书》(复印件的须就读学校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确认)。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赫章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表》进行审查,收齐相关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政审、聘用等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面谈方式进行,面试形式由招聘工作组现场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3)未能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


(4)有规定不能聘用的。


七、签订就业协议


经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现场与招聘工作组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7月中旬组织体检对象到赫章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聘用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其它


1、待遇


此次招聘的教师除享受我县同等条件教师待遇外,由赫章县教育局协调提供一套公租房居住,免收租金;正式录用后赫章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000元。


2、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招聘工作组联系电话:


毛老师:13638572968


王老师:13985362338


张老师:13885792987


韩老师:15934754724


武老师:13698533176


马老师:1364857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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