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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提前招聘应届师范类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2  点击量:3010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分别在温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校公开招聘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具体设点高校名称
11月14日(周六)下午3:00浙江师范大学16幢(精业楼)102教室
11月19日(周四)上午9:00-11:30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广场演讲厅C区
11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30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13号楼201教室(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11月21日(周六)下午2:00-5:00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博远楼206室


备注: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附近高校参加招聘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应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除外)。


(二)资格条件


2016年度应届苍南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户籍、教师资格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6年应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2.2016年应届已获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类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获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4.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大学期间担任正班长、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5学年下学期期末)并获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的;或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及以上竞赛个人二等奖(或前三名)一次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亚军及以上且个人曾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排球、蓝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5.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高类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设区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


说明:上述校级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教育网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县教育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有设点高校的对象也可以就到其它设点高校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附件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


3.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


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报名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和面谈筛选。对于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通过的对象,正式发放初审通过通知书。


4.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课考点和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占50%)。面试内容含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按年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每组评委7人,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课人选。


试课考核(占50%)。主要考察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等。试课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则按高年段岗位学科进行试课;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则按报名岗位学段学科进行试课。每组评委3人,取平均分。试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课不合格者,自动淘汰,不予计入考核总分。


试课前1小时向试课者明确试课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课,当场公布试课成绩。试课时间为15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


5.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按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按报名学段学科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考核分数相同的,则试课分数高者优先入围,试课考核分数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应聘者根据考核分数高低按报考学科依次选择岗位后,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非苍南户籍的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承诺书。


6.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广泛听取意见,撰写考察材料。经体检、考察后,及时公布体检、考察结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苍南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档和聘用手续。


8.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浙江省苍南县城公园路路2-6号,邮编:325800)。


8.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6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因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提前招聘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5854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62548,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577-6475155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8881517。


附件1、苍南县提前招聘2016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苍南县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附件3、苍南县提前招聘2016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分学校)


附件4、苍南县提前招聘2016届优秀毕业生教师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1-4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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