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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中学2015年数学、物理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3  点击量:3304次  分享至

浙江省台州中学创办于清同治六年(1867),初名“广文书院”,历经“三台书院”、“三台中学堂” 、“浙江省立第六中学校”、“浙江省立台州中学”的沿革变迁,是浙江省首批办好的十八所重点中学之一,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浙江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全国百强中学、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学校占地面积400多亩,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学校259名教师中,有省特级教师4名,省名师培养人选2人,台州市名师20人。


现因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临海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方式


2016年我校招聘数学教师1名和物理教师1名,侧重学科竞赛指导。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户籍不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须获过相应学科专业竞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高中以来学习期间),或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5.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且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6.第一类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获过5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7.第一类录取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一等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获过5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一等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说明:上述校级专业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①高校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及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5个现场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分别为: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10月24日9:00—11:30、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10月26日9:00—11:30、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10月 28日9:00—11:30、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11月 5日9:00—11:30)。所有岗位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②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12月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招聘专场活动设报名点。


2.资格初审。学校联合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②学校组织课堂教学考核。具体另通知。


4.办理签约手续。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需求数确定拟签约人员。


5.体检。签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资格复审与考察。签约毕业生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个人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于2016年9月底前)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教育局并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7.公示和聘用。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8.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勿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勿得“跳槽”擅自解约。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我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联系电话:0576-85169818、85169808,邮箱:tzzxbgs@163.com。


浙江省台州中学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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