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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学院武安分院2015年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4  点击量:6264次  分享至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2015年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各类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9月23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邯郸学院武安分院二楼会议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


(3)蓝底小2寸近期免冠照5张;


(4)原始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中等职业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天9:00至17:00。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邯郸学院武安分院网站公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领取:2015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每天9:00至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在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现场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考生,《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上述网站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合格。


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一致,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5、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及邯郸市教育局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11514(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5530626(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邯郸学院武安分院2015年招聘专任教师笔试考试大纲

2.邯郸学院武安分院2015年招聘专任教师相关问题解答

3.2015年邯郸学院武安分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4.招聘报名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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