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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2015年高中数学、地理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3  点击量:3723次  分享至

为满足急需专业人才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经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拟对承德体育运动学校的数学和地理学科的3个高中教师岗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条件如下:


招考单位

岗位

学科

拟选聘

人 数

报考专业

范  围

学历底限

其他条件

承德体育运动学校

数学

2

数学类

本科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或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并取得本专业学位证书。

地理

1

地理类

及能胜任地理教学需要的

相关专业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9月21日至1997年9月21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组织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携带填写好的《承德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考生本人身份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本人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直接到承德市教育局现场报名。(承德市双桥区桃李街26号承德市教育局419室)。联系电话:0314—2152089


2、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于报名时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综合能力考察的形式,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说课占60分,综合能力考察占40分。


1、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共13分钟,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考察时间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成绩于考场外现场统一发布。


2、面试考官:由承德市教育局统一选调,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


3、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环节人选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统一时间、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中有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正式编制。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使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2、招聘人员实行“政府购买”、合同式管理模式。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等按在编同类人员对待。


3、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152089    2131591


3、监督电话:0314-2131535


4、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简章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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