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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中学2015年面向七星关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7  点击量:4242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为解决我校初中部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七星关区公开考调教师6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公开考调。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试教、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中学2015年面向七星关区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考调人员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初中教师;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所报学科获市级优质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男50周岁及以下(1964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㈡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㈢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㈣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㈤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㈥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5年9月15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信息网、毕节一中校园网。


㈡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㈢报名地点:毕节一中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联系电话:0857-8228417。


㈣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优质课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出具证明的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附件2)、《职位表》和《考调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4.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不受职位考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


5.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㈤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9月28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30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六、试教(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试教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试教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


3.试教内容:


现行初中教材相应学科的内容。


4.试教方式:


现场作课。


5.试教时间安排:详见《试教准考证》。


6.试教日期、地点:


见《试教准考证》。


七、公布总成绩、考察政审。


(一)公布总成绩


1. 总成绩=试教成绩


总成绩、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各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试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政审。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调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调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调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调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㈠公示


经试教、考察政审合格的考调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调办在上述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考调中因考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调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8417(毕节第一中学办公室)


0857-8221407(毕节第一中学监察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㈡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附件:

2015年毕节市第一中学考调教师职位一览表

2015年毕节市第一中学考调教师报名表

毕节第一中学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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